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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一家民办中学因其食堂供应的肉类散发异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家长反映,食堂的生肉有臭味,在这所学校就读的学生,普遍都存在胃口不好的“毛病”。事件发生后,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检验,该批次鲜猪肉的挥发性盐基氮指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目前,涉事学校校长已被免职,相关部门多名干部被停职。
学生在学校吃得好不好、安不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此,相关部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要求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国务院食安办会同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48.5万个,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然而,近年来,校园内发生的食物中毒、过期食品销售、食堂卫生条件不达标等事件仍不时见诸报道,给学生带来了极大的健康风险。
为何校园食品安全会失守?究其根源,在于一些学校没有当好“第一责任人”。有家长表示,涉事学校也有校领导陪餐制度。但从现实看,陪餐制度在该校已经沦为形式主义。为此,10月19日,昆明市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等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真正把“校园餐”办成放心餐、良心餐。
对此次事件,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也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昆明市的一系列处置举措,回应了社会关切。同样,社会也关心,如何才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出现;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的底线不松动,哪些方面的工作需要跟进、漏洞需要堵上。
应当看到,为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餐、良心餐,多年来我国给予高度关注并付出巨大努力,通过立法、强化监管、制度建设等手段,力求让学生们吃得安全。然而,倘若相关责任方在思想认识、日常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没有跟进,采取漫不经心的态度甚至是说一套做一套,那么学生们餐桌上的安全就没办法得到保障。
对此,一方面应当持续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公信力,及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法律的威慑力保持高压状态。另一方面,针对可能出现的漏洞,持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从实践来看,不少地方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让食堂烹饪、备餐、售卖等各个环节操作过程变得透明化,实现对食堂的全方位监督,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食品安全须臾不可放松。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和健康,不仅需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需要狠抓落实的执行力,唯有校园食品安全链条环环严、时时严,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管闭环,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